【丁四新】數字卦研討聊包養網心得應當走向終結

原標題:數字卦研討的階段、貢獻及其終結

作者:丁四新

來源:《周易研討》2018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七月十六日乙酉

          耶穌2019年8月16日

 

作者簡介:丁四新(1969-),清華年夜學人文學院哲學系傳授,教導部長江學者特聘傳授,重要研討標的目的:先秦秦漢哲學、儒家哲學與經學、出土簡帛思惟。北京100084

 

內容撮要:數字卦研討可分為猜測期、衝破期、否認期和證實終結期四個階段。張政烺和李學勤分別是衝破期和否認期的關鍵人物。數字卦研討的學術貢獻,是將商周甲金文“奇字”衝破性地判斷為“筮數”或“易卦”,并最終解決了《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問題。數字卦研討是當代易學研討的開端,具有主要的學術史意義。數字卦研討的缺乏在于它過分依賴經驗論證和過分強調其獨特徵,以及對“數字卦”概念的定義不夠清楚。易卦就其整體來說不是一個數字,“數字卦”其實等于“數字爻卦”或“數字爻畫卦”的概念。“數字卦”的定名缺少歷史的正當性,在當代學術研討中惹起了混亂。數字卦研討應當走向終結。

 

關鍵詞:數字卦/筮數/卦畫/張政烺/李學勤shuzi gua/divinatory numbers/lines of hexagrams/Zhang Zhenglang/Li Xueqin

 

標題注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嚴重項目:“出土簡帛四古本《老子》綜合研討”(15ZDB006)。

 

數字卦問題是當代易學研討的熱點和亮點之一。凡是,人們將“數字卦”概念的提出歸功于張政烺師長教師。經過近四十年的盡力,數字卦的基礎問題已獲得了滿意的答覆:其一,衝破性地斷定所謂商周甲金文“奇字”為筮數或易卦,認為易卦源于筮數;其二,《周易》的陰陽爻畫其實來源于一(七)、八兩個筮數。①在此基礎上來反思數字卦研討,筆者認為,至多有如下三個方面的問題需求答覆或解決:其一,數字卦研討的階段劃分;其二,數字卦研討的貢獻與局限;其三,“數字卦”定名問題與數字卦研討的終結。

 

一、數字卦研討述評與問題的提出

 

(一)數字卦研討綜述

 

關于數字卦研討,張政烺、曾憲通、李零、宋華強、邢文、賈連翔、王化同等學者皆有綜述,可以參看。②張政烺、李學勤兩位師長教師是數字卦研討和相關討論的主力,他們二人天然是有關綜述的配角。在今朝可見的綜述中,賈、王二氏的綜述最為晚出,較為周全,故本文的述評將以他們的綜述為基礎。

 

賈氏《出土數字卦資料研討綜述》一文采用分類法,分為六節。其重要內容如下:在《數字卦的概念》一節中,他重要列舉了張政烺師長教師和邢文對于數字卦及其相關概念的說明和討論;在《數字卦資料的收拾》一節中,他列舉了數字卦包養app資料的發現和收拾過程;在《數字卦性質的討論》一節中,他敘述了數字卦問題提出的歷史以及人們對于戰國楚卜長期包養筮祭禱簡卦畫性質的討論;在《數字卦與易學嚴重問題的摸索》一節中,他綜述了李學勤、張政烺、宋鎮豪等對《三易》問題的探討,以及程浩、賈連翔對清華簡《筮法》之揲蓍法的推演;在《數字卦研討方式論的反思》一節中,他敘述了邢文和王化平的研討方式;在《數字卦研討今朝存在的問題及研討遠景》一節中,他認為數字卦研討從整體上看“仍處于基礎階段,并存在許多問題”,而圍繞數字卦的概念、資料、筮法、卦名及其與《三易》的關系,他一共提出了五個問題。③

 

王化平《數字卦研討回顧》一文以2000年為坐標,將數字卦研討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年夜體依照時間先后羅列和回顧了學者的數字卦研討。他關于2000年以前研討結果的回顧,觸及唐包養網車馬費蘭、張政烺、徐錫臺、張亞初、劉雨、管燮初、鄭若葵、肖楠、李西興、李學勤、曹定云、蔡運章、李零、劉年夜鈞等師長教師;他關于2000年以后研討結果的回顧,觸及曹瑋、李學勤、廖名春、李宗焜、宋華強、吳勇、王化平、張朋、馬楠、李尚信、程浩、賈連翔、劉彬、梁韋弦等師長教師。對于2000年前后的兩個階段,王化平作了比較,結論集中在一句話上:“2000年以來的‘數字卦’研討有一個特點,即越來越多的人嘗試衝破張政烺師長教師的思緒。”④具體說來,張政烺師長教師認為陰陽爻畫來源于筮數、來源于數字集中,楚卜筮祭禱簡易卦為筮數,駢列的兩組出土易卦是本卦和變卦的關系。張師長教師的這些觀點不斷遭到學者們的批評和反對。

 

(二)批評與問題的提出

 

賈連翔采取了分類綜述的辦法,其好處是便于將有關觀點及其論證歸納為分歧的子題,但缺點是,歸納的好壞台灣包養直接與綜述者的資料彙集、立場和敘述程度相關。筆者認為,賈文有五個缺點:其一,不夠周全,有一些主要的研討結包養犯法嗎果及觀點沒有納進他的綜述中;其二,缺少內在的評論——這很能夠與他對數字卦問題的研討不夠深刻有關;其三,存在必定水平的立場預設和個人偏好,而這很能夠是遭到其師友、同好影響的結果;其四,僅僅局限在“數字卦”的視角內部,沒有從“先秦易學”的高度來作檢討;其五,“分類綜述”自己很難防止一年夜弊病,即無法勾畫出某一研討活動的歷史線索及其階段性特征,賈文亦難免此一缺點。同時,賈文的缺點在較年夜水平上也反應了當前數字卦研討存在的缺點和問題。

 

王化平的綜述以時間為線索,年夜體采取按年敘述的辦法。他雖然以“2000年”為界線把數字卦研討劃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具有必定的學術意義,但未能充足體現出其學術特征和價值。一者,他的劃分仍顯粗略;二者,以“2000年”為劃界坐標,這是缺少根據的。他說:“1995年之后,數字卦的研討略有沉靜,直到2002年曹瑋師長教師發表《陶拍上的數字卦研討》,討論的聲音才又逐次多起來。”⑤然則從1995年到2002年共有六七年時間,為什么我們必定要選擇2000年,而不是選擇2001年或1997年作為劃界的坐標呢?實際上,1999年才是一個真正的時間坐標。在這一年,李學勤師長教師率先批評了張政烺師長教師。隨后廖名春、邴尚白、李宗焜、邢文和吳勇等甜心花園人跟從李師長教師的觀點,構成批評的一方。

 

針對數字卦研討的現狀,本文僅擬就如下三個主題或問題展開論述:起首,數字卦研討經過了幾個階段,各階段的特點和基礎問題是什么?其次,數字卦研討的學術成績及其局限是什么?最后,從整體上反思數字卦研討,這包含“數字卦”的定名能否恰當,和數字卦研討能否應當包養合約終結兩個問題。⑥

 

二、數字卦研討的四個階段

 

從總體上看,數字卦研討經歷了四個階段,一是猜測、醞釀期,二是衝破期,三能否定和批評期,最后是證實和終結期。這種劃分,以數字卦研討的階段性變化為最基礎依據,同時重視對階段性節點的掌握。那些貫穿于這四個階段中的基礎問題,便是數字卦研討的焦點線索。

 

(一)第一個階段:猜測、醞釀期

 

數字卦研討的第一個階段為猜測、醞釀期,時間在20世紀30至50年月之間。此階段也可稱為前數字卦研討時期。關于《周易》卦爻畫的來源問題,在20世紀前半期,眾說紛紜,無所適從。此中有法象六合說,它源出《周易·系辭傳》,被許多學者所遵從;有結繩記事說,即陽爻表現一年夜結,陰爻表現兩小結,這是李鏡池、范文瀾的主張;有龜兆說,這是余永梁、馮友蘭、屈萬里的主張;有生殖崇敬說,這是章太炎、錢玄同、郭沫若的主張,如郭氏說陽爻象“男根”,陰爻象“女陰”;有蓍草、竹節說,這是高亨的主張;有土圭法測日影說,這是劉鈺的主張。以上諸說,可轉見劉鶚培、劉建臻的專文。⑦現在看來,這些說法均屬猜測,并無真憑實據。不過,需求指出的是,《周易·系辭傳》提出法象六合說的本意乃是為了建構卦象的宇宙論含義,《系辭傳》作者在其時未必不知卦爻畫來源于筮數的事實。從本質上說,以上諸說都是圍繞“《周易》卦爻畫的來源”這一問題展開的,對于當代數字卦問題的提出起到了必定的引發和催化感化。

 

在1932年,郭沫若曾將中鼎銘文末出現的兩個數字組稱為“族徽”。⑧在1956年,李學勤在討論一版西周甲骨時曾指出:“這種紀數的辭和殷代卜辭顯然分歧,而使我們聯想到《周易》的‘九’‘六’。”⑨在1957年,唐蘭彙集了13個同類例子,認為這些“奇字”是由一、二、五、六、七、八等數字構成的,“這種文字的最年夜特點是用數目字構成的”,但他同時推測它們是一種東南方平易近族應用過的文字。⑩李、唐二氏都留意到了郭沫若的“族徽”說,且較之郭氏,他們的見解有了些許進步,不過比較起來,距離張政烺作出筮數或易卦的判斷還很遙遠。是以筆者認為,相對于所謂數字卦的發現來說,郭、李、唐三氏的論述尚屬于猜測。比擬較而言,張政烺的學術貢獻無疑是衝破性的。

 

(二)第二個階段:衝破期

 

數字卦研討的第二個階段為衝破期。將商周甲金文和楚卜筮祭禱簡上的數字組衝破性地判斷為筮數和易卦,這是張政烺師長教師的學術貢獻。在1978年12月初,張師長教師在吉林年夜學召開的首屆古文字學會議上專門就周原甲骨的“奇字”(數字組)問題作了《現代筮法與文王演周易》的臨時報告,(11)他將宋代以來留意到的這種數字組鑒定為筮數和易卦,從而鑿破鴻蒙,破解了謎底,在當時即惹起了轟動,影響非常深遠。后來,張師長教師連續發表了四篇專文,正式論證和闡述了他的觀點。(12)此中,鑒定“奇字”為筮數或易卦是他的宏大發現,而推測易卦來源于筮數和陰陽爻畫來源于數字,則是他的焦點觀點。在張說的基礎上,李學勤、徐錫臺、李零等又做了大批的研討,供給了更多的數字卦原始資料,也提出了許多新觀點。尤其是李學勤師長教師對張說提出了必定的質疑和批評。(13)

 

在此一階段,大批出土資料獲得了檢視,繼而那些被張政烺師長教師判斷為筮卦、易卦的數字組,被學界稱為“數字卦”。“數字卦”是一個通稱、俗稱,包養ptt此概念年夜致是在1985年至1988年之間產生出來的。(14)盡管張師長教師生前從未應用過此一術語,可是大師依然將其發明權歸功于他,認為是他發現了所謂數字卦。同時,《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問題也敏捷成為學者關注的焦點。

 

(三)第三個階段:否認、批評期

 

數字卦研討的第三個階段為否認、批評期,觸及兩慷慨面:其一,關于出土《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學者共有三種意見:第一種認為,它們屬于陰陽爻畫性質,不過它們都源于所謂數字,甜心寶貝包養網這是張政烺師長教師的意見;(包養網評價15)第二種認為,帛書和漢簡這兩種《周易》的卦爻畫都屬于陰陽性質,且其本相與今本《周易》無異,這是金景芳、李學勤師長教師的意見;(16)第三種認為,一向到漢初,《周易》卦爻畫依然是數字,而不是所謂陰陽性質,這是韓自強的意見。(17)其二,對數字卦的否認和批評,學者的意見可以分為三個層面:第一,上述第二種意見在必定水平上是對于所謂數字卦的直接否認;第二,李學勤等認為戰國楚卜筮祭禱簡上的數字組屬于單純的卦畫,而不屬于所謂數字;(18)可是絕年夜多數學者認為它們是數字卦,特別是李宗焜、宋華強兩位直接批評了李學勤師長教師的意見。(19)第三,吳勇等極個別學者周全否認了數字卦的存在,他認為最基礎不存在所謂數字卦。(20)此一階段的否認和批評,在筆者看來實際上代表了數字卦研討本身存在的張力。不過,現在看來,許多觀點是不正確或許掉當的,需求糾正。

 

總之,在此一階段構成了兩派意見。張政烺師長教師將甲金文中及楚卜筮祭禱簡上的數字組鑒定為“筮數”“易卦”或“筮卦”,并認為經書易卦或《周易》卦爻畫來源于筮數,是由一奇一偶兩個數字構成或演變而來的。李零和韓自強繼承了張師長教師的觀點和思緒,并推至其極,認為出土《周易》和秦簡《歸躲》的卦爻畫也屬于所謂數字卦台灣包養。(21)此為一派。另一派由李學勤師長教師發端,李師長教師認為戰國楚卜筮祭禱簡易卦是純粹的卦畫符號,而不是所謂筮數;又認為出土《周易》、秦簡《歸躲》的卦爻是純粹的卦畫性質,并非來源于筮數。(22)李宗焜等進而認為,易卦從一開始起即存在“卦畫”和“數字卦”兩個對立的系統,彼此截然二分。或許說,從一開始起即存在所謂完整獨立的橫畫斷連的卦畫,它們專門被用來書寫《三易》中的卦爻,而所謂數字卦則僅僅被用來書寫實占易卦。(23)邢文接過李學勤師長教師的觀點,確定“筮數”與“卦畫”是兩個涇渭清楚的概念,同時認為“數字卦”“易卦”這兩個概念的含義不清,應當摒棄。(24)

 

(四)第四個階段:證實和終結期

 

數字卦研討的第四個階段為證實和終結期。清華簡《筮法》是一篇很是主要的文獻,對于數字卦問題及所謂《周易》卦爻畫的來源和性質問題的解決,起著關鍵感化。此中,筮數“七”在《筮法》卦例中一概畫作“一”(25),對于相關問題的解決尤為主要。《筮法》的卦例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三位卦,一類是駢列的兩個六位卦(或四個三位卦)。三位卦一概由一、六兩數組成,屬于后人所謂經卦;六位卦(別卦)則由一、四、五、六、八、九這六個數字組成。《筮法》有《爻象》一節,所謂爻,在竹簡中即明確以數字為爻;而所謂爻象,即指數字爻的象征含義。毫無疑問,這一證據即確定了“數字爻”的概念是可以成立的,同時指明了“數字卦”的定名有其依據。由此可知,吳勇等人斷然否認數字卦的存在,是不正確的。別的,在看到清華簡《筮法》之后,李學勤師長教師旋即糾正了本身以往的見解,承認以前的判斷掉誤,從頭確定戰國楚卜筮祭禱簡易卦為所謂數字卦的說法。(26)

 

在此階段,《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問題也獲得清楚決,《周易》陰陽爻畫和爻題確實來源于所謂四象數,陰、陽爻畫分別來源于筮數“八”和“一(七)”,爻題被設定為筮數“九”和“六”,筮數又由年夜衍筮法所決定。根據清華簡《筮法》篇可知,長期以來大師默認的張政烺的“數字集中說”(27)是不對的。包養sd構成《三易》經文卦畫的奇偶二爻與“數字集中說”完整無關,它們其實是由筮法(揲蓍法)決定的。(28)以上,是筆者在拙作《從出土資料論〈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中提出的觀點。(29)此前,韓自強提出了雷同的見解,(30)但他的論證是無力的,只能算作猜測。由此,我們可以澄清一些含混觀念,得出這樣的推論:無論是數字卦還是抄寫在經文中的卦畫,其實都來源于相應的揲蓍法,單純由揲蓍法產生的兩個重要爻數(體爻、常爻、靜爻)所構成的卦畫即為六十四卦的普通表現情勢,它們具體見之于《三易》經文易卦。由此推斷,出土《周易》和秦簡《歸躲》的卦爻畫無疑來源于筮數,甚至在必定意義上也可以認為它們便是所謂數字卦。

 

三、數字卦研討的學術貢獻與局限

 

“數字卦”概念是在1980年月后期正式提出并風行開來的,但追根溯源,大師均將這一概念的發明權歸之于張政烺師長教師,并認為他居功甚偉。迄今,數字卦研討已經有四十年,影響甚巨,意義嚴重。但其學術貢獻為何?這是一個值得闡明和答覆的問題。

 

(一)數字卦研討的學術貢獻

 

明天看來,數字卦問題研討的學術貢獻重要表現在如下四個方面:

 

第一,將商周甲金文資料及戰國楚卜筮祭禱簡上的所謂“奇字”衝破性地斷定為“筮數”“易卦”或“筮卦”。這個論斷的提出,石破天驚,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學術影響,不單具有考古學的意義,並且具有當代易學史的意義。當然,后一意義更為嚴重。從前,人們一向拘執于《周包養甜心易》經文六十四卦和《說卦傳》八卦的卦畫樣式,幾乎從未想到有以數字情勢存在的易卦,更沒想到“數字”自己即有其爻象!學者將張政烺師長教師揭明的這種易卦稱之為“數字卦”,凸起了“數字”特征,其實擊中了人們在易學認識上的盲區!

 

第二,從一開始起,相關研討目標即指向對“《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問題的思慮。《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是什么?在近百年的易學和上古史研討中,這是一個很主要、很辣手而又幾乎無法正確解答的問題。四十年以前,除了各種猜測之外,并無真實的謎底。在數字卦研討的衝破階段,張政烺師長教師即指明了正確的思慮標的目的:易卦來源于筮數,而《周易》的卦爻畫(陰陽爻畫)來源于數字。並且,張師長教師試圖從筮法(揲蓍法)找到其本源,這是非常難得的。需求指出,張政烺的具體結論是不正確的,他認為《周易》卦爻畫是由一、六兩個數字構成的,這是錯誤的。根據筆者及其他學者的研討,本相現已年夜白,今本《周易》的陰陽爻畫其實是由數字一(七)、八演變而來的,(31)楚竹書、漢帛書和漢簡《周易》的卦爻畫還保存著一(七)、八兩個數字的書寫特征。而數字一(七)、八其實又來源于年夜衍筮法。根據年夜衍之數(五十數)的揲蓍法,最終得出六、一(七)、八、九這四個數字,此中一(七)、八兩數出現的頻率很高,作為靜爻、體爻、常爻被設定為《周易》經文的爻畫,而九、六作為動爻、用爻、變爻被設定為爻題。而秦簡《歸躲》和清華簡《別卦》的卦爻畫則一概由六、一(七)兩個數字構成,它們以五十五數的揲蓍法為依據,其道理與《周易》系統分歧。

 

第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易學問題,同時激活了一些晚期易學研討中的老問題。這些問題包含:(1)在從筮卦到《周易》卦爻畫的演變中,張政烺師長教師的數字集中說(四向二,三向一集中)能夠成立嗎?筮數的出現及其出現頻率能否跟成卦法(揲蓍法)直接相關?(2)經文易卦和實占易卦在書寫方法上是雷同的還是異形的,是同源的還是異源的?以及它們能否都與成卦法(揲蓍法)有關?(3)戰國楚卜筮祭禱簡上的易卦是數字性質還是卦畫性質?出土《周易》、秦簡《歸躲》的易卦也面臨同樣的問題。(4)“數字卦”“筮卦”“易卦”和“卦畫”概念應當若何定義,它們的關系若何?(5)易卦若何從所謂數字卦轉化為陰陽爻畫卦?而人們又是若何遺忘《周易》卦爻畫之根源的?此外,商周數字卦資料能否存在筮法甲和筮法乙的區別?駢列的出土易卦能否屬于《左》《國》的“之卦”法?《左》《國》筮例中的“之八”是何意?《三易》的六十四卦若何擺列,卦序與《三易》能否是逐一對應的關系?《三易》的卦畫與卦名有什么關系?在歷史上,《周易》或《歸躲》是僅應用一種,還是應用過多種成卦法(揲蓍法)?甚至表現卦爻畫的筮數若何書寫,“數字卦”概念自己若何定義等問題,都被人們提出來了。這些問題無疑在必定水平上深化了我們對于晚期易學的認識和思慮。

 

今朝,上述問題年夜部門已獲得解決。例如,與數字的凡是寫法相對,易卦中的數字凡是采用其簡省寫法,此中最有名的例子是清華簡《筮法》篇將數字“七”一概寫作“一”字形。據此,筆者解開了《周易》陰陽爻畫來源于數字一(七)、八兩個數字的奧秘,矯正了張政烺師長教師的錯誤。再如,清華簡《筮法》的發現使得我們了解駢列的數字卦其實不屬于《左傳》的本卦與之卦例,(32)而應當遵守四位解卦法來懂得。又如,張政烺師長教師嚴重依賴經驗歸納法而提出的“數字集中說”,業已被證偽。筮數的產生及其出現頻率,其實只與成卦法有關。又如,根據年夜衍之數(五十數)的揲蓍法,《周易》經文易卦即以一(七)、八兩個數字為卦爻畫;根據六合之數(五十五數)的揲蓍法,秦簡《歸躲》和清華簡《別卦》的卦爻畫即以六、一(七)兩個數字為卦爻畫。當然,還有一些問題沒有解決,這需求更多的出土資料及相關研討才幹答覆。

 

第四,數字卦問題是中國當代易學研討的開端,前后延綿四十年,具有主要的學術史意義。1970年月最后數年,中國內地發生了從“反動”到“改造”的嚴重觀念轉折,政治、經濟、文明、教導及社會意識都相應地發生了深入變化。學術研討也是這般,研討范式及其問題發生了嚴重轉變。當代易學研討恰是在這一佈景下展開的。回顧近四十年的學術歷程,易學研討進進當代有兩個包養網推薦主要標志,一個是數字卦問題的提出,另一個是1984年在武漢召開了“《周易》學術討論會”和1987年在濟南召開了“首屆國際《周易》學術討論包養網站會”。現在看來,前一個的標志性更為主要,影響更為深遠。是以筆者認為,中國當代易學研討應當以1978年12月初張政烺師長教師發表《現代筮法與文王演周易》的報告為起點。

 

(二)數字卦研討的局限

 

數字卦研討能否有其本身的局限或缺點?這是一個嚴肅的學術問題,惋惜學界尚未意識到這一點。筆者認為,已有數字卦研討自己有三年夜局限或缺點:其一,學者過分依賴經驗論證,易學理論訴求缺乏,理論修養有待進步。這里最典範的例子,是張政烺師長教師的“數字集中說”。張師長教師設想包養dcard易卦源于筮數,這是對的,可是他試圖從大批出土易卦數字組歸納出《周易》的陰陽爻畫是由十個基礎數字(從“一”到“十”)不斷向“一”“六”這兩個數字集中的結果。現在,他的這一設法被證明是完整錯誤的。實際上,經文易卦的數字爻畫是由成卦法(揲蓍法)決定的,跟所謂“數字集中說”完整無關。其二,學者往往將數字卦從先秦易學或傳統易學研討中抽離出來,過分強調其獨特徵。相應地,這同時意味著“卦畫”的獨特徵。于是某些學者即認為“數字卦”和“卦畫”是兩個判然不同、完整對立的概念。進一個步驟,經文易卦是“卦畫”還是“數字卦”的問題就導致了學者的劇烈爭論。不過,自清華簡《筮法》篇被發現和收拾之后,這場爭論才逐漸消停下來。其包養女人三,學界提出了“數字卦”的概念,然后就此提出了許多問題,并展開了一系列的討論,但大師對于這一概念及其與其他概念的關系,是很不清楚的。據鄙見,所謂數字卦研討的一個嚴重迷局即在于此。與此相關,在數字卦問題的討論中包養平台,概念不清是常見的現象,立場預設則尚在其次。

 

四、數字卦研討的終結

 

迄至現在,數字卦研討應當走向終結。數字卦問短期包養題始于考古學上的“奇字”之謎,基于人們對卦爻畫表達之數字情勢的遺忘和驚訝,數字卦研討雖然具有當代學術史的意義,但這一概念畢竟是古人發明的,存在嚴重局限。是以以“數字卦”為名義的研討應當走向終結,應當將相關研討轉進先秦易學或傳統易學研討的視域。(33)

 

(一)“數字卦”辨名

 

“數字卦”一名的含義是什么?它是就爻畫還是就卦畫而言的?“數字卦”可否成立,或在何種意義上能夠成立?這是我們應當辨別明白的問題。

 

起首,從傳統易學來說,“爻”“卦”均從其“畫”言,即就爻形、卦形所呈現的畫象或圖畫而言。《同人·象傳》九五、《困·象傳》九五兩曰“中直”,此中的“直”字即就爻形言。馬王堆帛書《衷》篇曰:“《易》之義誶陰與陽,六畫而成章。曲勾焉柔,正派焉剛。”“曲勾”“正派”即從爻形言。“卦畫”一名則樹立在“爻畫”的基礎上,故帛書《衷》篇和《說卦傳》兩曰“《易》六畫而成章”,“章”即由諸爻畫構成的卦畫整體。換一句話說,易卦是一個整體,而非六爻或六畫的簡單疊加。進一個步驟,《周易·系辭下》說宓羲作卦,《漢書·敘傳》歸納綜合為“虙羲畫卦”。據此,“卦畫”或“爻畫”的觀念產生于戰國中期。不過,“卦畫”“爻畫”的概念雖然產生于戰國中期,但它們可以加之于上古,後人便是這么做的。而用數字所畫之卦爻,均有其形和有其畫。

 

其次,根據出土易卦資料及今朝的研討,前人恰是以數字畫爻和畫卦的。或許說,“數字”是卦爻畫的建筑資料和構成元素。最新研討表白,不單易卦來源于筮數,陰陽爻畫也來源于筮數。筮卦(實占易卦)和陰陽爻畫(經文易卦)概況上看起來迥異,其實都源于揲蓍法所產生的筮數。明于此點,對我們答覆相關問題頗為主要。《左傳》僖公十五年曰“筮,數也”,這本來是個常識,但在卦爻的抽象化和陰陽觀念化的過程中,“筮數”的本體卻在必定水平上被遺忘了,即在《周易》領域,人們忘記了經文易卦來源于數字的事實。(34)

 

最后,“數字爻”“數字爻畫”甚至“數字爻卦”的概念成立,而凡是所謂“數字卦”其實即指“數字爻卦”。假如認為是就易卦的整體而稱之為“數字卦”,那么這個名稱是很不恰當的,甚至錯誤的。

 

“筮包養意思”或“蓍草”是演卦的東西,年夜衍筮法是《周易》系統的成卦法。揲蓍得筮數,以筮數畫爻、畫卦:每一筮數必有其文,文即所謂數字;每一數字當一爻,由爻觀其文即為爻畫;每一卦由六爻(即六畫)構成,故《說卦傳》和帛書《衷》篇皆曰“六畫而成章”,“章”即已成之“卦畫”。反過來看,每一爻當一畫,每一畫對應一個數字。無論一個筮數數字有幾多筆畫,在易卦系統中它都只能算作(構成)一畫。《周易》筮卦的六爻均由一(七)、八、九、六這四個數字畫成。簡言之,“爻畫”就爻形言,數字之筆畫整體即構成此一爻之形狀整體。“卦畫”則樹立在“爻畫”概念的基礎上,它是積三畫(三爻)或六畫(六爻)而成的形狀整體。從數字到數字之形狀,從數字之形狀到爻畫,從爻畫到卦畫,這是一個有序關聯且彼此分歧的概念叢。

 

由于爻畫與表現它的數字為統一實體,故“數字爻”“數字爻畫”甚至“數字爻卦”的概念皆可成立。“數字爻卦”,即由數字爻所構成的易卦。今本《周易》有初九爻、六二爻的說法,清華簡《筮法》有《爻象》一節,皆為其證。盡管“數字爻”“數字爻畫”甚至“數字爻卦”的概念皆可成立,可是“卦畫”與“爻畫”的概念最基礎分歧。“卦畫”是積六畫或三畫而成的形狀整體(卦象整體),它的六爻雖然由數字構成,可是它自己不是一個數字,因此我們不克不及在此種意義上稱易卦為“數字卦”。這樣,“數字卦”只能指“數字爻卦”或“數字爻畫卦”的概念,否則就是分歧理的,是錯誤的。例如,周原卜甲有一個筮卦,是由八七八七八五這六個數字構成的。(35)在這個卦中,每一爻是由一個數字直接構成或表現的,而此數字的形狀即為所謂爻畫。很顯然,爻和爻畫,與數字之文是統一的。但卦畫分歧,“《易》六畫而成章”,由八七八七八五這六個數字構成的畫象整體才是易卦,才是卦畫,而它最基礎不是一個數字!在《三易》語境中,它顯然不是一個表現“八十七萬八千七百八十五”的數字。是以從定名來看,只要表現“數字爻卦”或“數字爻畫卦”的“數字卦”概念,才是恰當的,否則它就是一個被錯誤表達或懂得的概念。

 

(二)數字卦研討的終結與回歸先秦易學研討

 

筆者認為,數字卦研討應當走向終結。為什么這么說呢?其緣由有五:一者,“數字卦”概念缺少歷史的正當性。前人畢竟沒有應用過“數字卦”的概念,它是一個在當代才提出來的新名詞!即便是張政烺師長教師,也僅將所謂甲金文“奇字”衝破性地判斷為“筮數”“易卦”或“筮卦”,自始至終他不曾應用過“數字卦”一名。而“數字卦”一名的提出及其在當代的風行,在震驚之余,其實也反應出古人的無知。二者,“數字卦”概念缺少定名上的正當性。一個名詞或術語的產生,應當有其恰當的根據。前人定名“易卦”,從《三易》言;(36)定名“筮卦”,從演卦東西言。(37)而古人定名“數字卦”,則多半出于驚奇或無知。它的定名,似乎出于與“卦畫”相反對的需求。但實際上,“卦畫”與“數字卦”不是兩個真正對立的概念。三者,“數字卦”概念的應用,在晚期易學和考古學領域引發了混亂。除了強調“數字”的積極感化外,這一概念在易學領域引發了術語混亂,而許多無謂的爭論遂由此產生。四者,“數字卦”概念繼續存在的意義缺乏。當代研討表白一切易卦,不論是經文易卦、卦例還是實占易卦都來源于成卦法所得的筮數及作《易》者對于筮數的設定,那么“數字卦”概念除了具有當代學術史的價值外,它還有什么特別的意義呢?五者,數字卦的基礎問題已獲得解決,相應地數字卦研討終究會走向終結。所謂“奇字”問題已被破解,易卦源于筮數已獲得證實,《周易》陰陽爻畫已被證明來源于一(七)、八兩個數字。而隨著這些基礎問題的解決,數字卦研討在未來繼續存在的意義遂逐漸喪掉。

 

雖然筆者判斷數字卦研討應當走向終結,但這并不料味著我們應當放棄對出土易卦、易筮及出土《三易》經傳資料的研討。數字卦研討的終結,即同時意味著先秦易學或晚期易學研討的開展。換一句話說,我們應當將出土易卦、易筮或出土《三易》經傳資料置進先秦易學研討或晚期易學研討的視閾中。

 

注釋:

 

①參見張政烺《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載《考古學報》1980年第4期,第403-415頁;張政烺《論易叢稿》,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1-25頁;丁四新《周易溯源與晚期易學考論》,北京: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第3-39頁(第一章《從出土資料論〈周易〉卦爻畫的性質和來源》,同題論文發表在《哲學門》第31輯,北京: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第1-26頁)。

 

②參見張政烺《易辨——近幾年根據考古資料探討〈周易〉問題的綜述》,載《論易叢稿》,第39-58頁;曾憲通《建國以來古文字研討概況及瞻望》,載《中國語文》1988年第1期,第23-24頁;李零《“奇字”之謎:中國現代的數字卦》,載《中國方術考》,北京:東方出書社,2000年,第251-259頁;宋華強《楚簡數字卦的再討論》,載《新蔡葛陵楚簡初探》,武漢:武漢年夜學出書社,2010年,第185-212頁;邢文《數字卦與〈周易〉構成的若干問題》,載《臺年夜中文學報》2007年第27期,第1-32頁;賈連翔《出土數字卦資料研討綜述》,載《中國史研討動女大生包養俱樂部態》2014年第4期,第39-43頁;王化平、周燕《萬物皆有數:數字卦與先秦易筮研討》,北京:國民出書社,2015年,第2-19頁。

 

③參見賈連翔《出土數字卦資料研討綜述》,載《中國史研討動態》2014年第4期,第39-43頁。

 

④參見王化平、周燕《萬物皆有數:數字卦與先秦易筮研討》,第14頁。

 

⑤王化平、周燕《萬物皆有數:數字卦與先秦易筮研討》,第10頁。

 

⑥關于數字卦研討,還有“數字卦”及其相關概念需求辨析,數字卦資料需求收拾和分類等,本文不予討論。

 

⑦劉鄂培《試論〈周易〉的兩個基礎符號的意義——兼論卦象源于數字》,載《清華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3期,第50頁;劉建臻《20世紀易學研討的新結果——陰陽二爻來源綜述》,載《揚州年夜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6期,第28-33頁。

 

⑧郭沫若《包養平台兩周金文辭年夜系圖錄考釋》,北京:科學出書社,1957年,第16頁。按:安州六器在北宋重和元年(1118)出土于湖北孝感,此中中鼎的銘文參見[南宋]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沈陽:遼沈書社,1985年,第178-179頁。

 

⑨李學勤《安陽小屯以外出土的有字甲骨》,載《文物參考資料》1956年第11期,第17頁。

 

⑩唐蘭《在骨甲金文中所見的一種已經遺掉的中國現代文字》,載《考古學報》1957年第2期,第35頁。

 

(11)張氏報告的內容,《吉林年夜學古文字學術討論會紀要》有所記載,參見《古文字研討》第1輯,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2-3頁。張政烺后來自述過這個報告的重要內容,見氏著《我與古文字學》,載張世林編《學林年齡》,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285-305頁。

 

(12)這四篇論文分別是《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帛書〈六十四卦〉跋》《易辨——近幾年根據考古資料探討〈周易〉問題的綜述》《殷墟甲骨文中包養條件所見的一種筮卦》。它們都已支出張政烺《論易叢稿》一書,見該書第1-72頁。稍后,管燮初也說:“推想這是上古時代曾經應用過的卦爻之類表現思惟意識的圖形。”(管燮初《西周金文語法研討》,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22頁)

 

(13)李學勤關于數字卦的觀點重要有四:(1)他很早(1956年)就談及數字卦資料,并指出這種“紀數的辭”使人聯想到《周易》的九六之數。(2)根據有無數字“七”,他將商周數字卦分為筮法甲和筮法乙。(3)否認楚卜筮祭禱簡上的易卦為數字卦,認為它們屬陰陽爻畫性質,是由兩種爻畫構成的。(4)出土《周易》和秦簡《歸躲》易卦屬卦爻畫性質,不是數字卦。在李師長教師那里,爻畫卦與數字卦是對立的兩個概念。由于清華簡《筮法》的發現,李學勤改變了他的第(3)個觀點。他說:“前些年,我曾一度料想楚簡所謂數字卦其實都只是卦畫,現在見到《筮法》,了解設法是錯誤的。”在數字卦問題上,李師長教師更多充當了一個批評者的腳色。第(1)點,見李氏《安陽小屯以外出土的有字甲骨》,載《文物參考資料》1956年第11期,第17頁。第(2)點,見李著《周易溯源》(成都:巴蜀書社,2006年)第三章第七節。第(3)(4)點,見前揭李著第四章第三、四節。李師長教師后來改變觀點,參見《清華簡〈筮法〉與數字卦問題》,載《文物》2013年第8期,第68頁。

 

(14)1985年,蕭漢明師長教師在一篇文章中應用了“數字爻卦”的概念;1988年,劉仲宇在一篇文章中三次提到“數字卦”的概念。據此,筆者判斷“數字卦”概念很能夠出現在1985-1988年之間。(蕭漢明《論〈周易〉的哲學思惟與爻性爻位的關系》,載《武漢年夜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5期,第43頁;劉仲宇《簡論〈周易〉的思維取向、思維情勢及思維方式》,載《求是學刊》1988年第5期,第43-48頁)

 

(15)張氏三文(《試釋周初青銅器銘文中的易卦》《易辨——近幾年根據考古資料探討〈周易〉問題的綜述》《帛書〈六十四卦〉跋》)均有此意,此中后二文更為顯豁。(參見張政烺《論易叢稿》,第39-72頁)

 

(16)參見金景芳《學易四種》,長春:吉林文史出書社,1987年,第196頁;李學勤《周易溯源》,第327頁。

 

(17)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討》,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4年,第90、95頁。綜合起來看,李零贊成張政烺的觀點,既確定出土《周易》、秦簡《歸躲》卦爻畫為陰陽性質,又認為它們來源于筮數。(包養行情參見李零《中國方術考》,第258頁;李零《中國方術續考》,北京:東方出書社,2000年,第312頁;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北京:三聯書店,2004年,第409-410頁)

 

(18)李學勤《周易溯源》第四章第三、四節,第277、282-283頁。李書這兩節分別由兩篇文章編輯而成。第一篇為《出土筮數與三易研討》(載朱曉海主編《新包養平台古典新義——紀念聞一多師長教師百年誕辰國際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學生書局,2001年),最後于1999年發表在“紀念聞一多師長教師百年誕辰學術研討會”上;第二篇為《論戰國簡的卦畫》,載《出土文獻研討》第6輯,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1年。

 

(19)李零《中國方術考》,包養價格ptt第234頁;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討》,第89-90頁;李宗焜《數字卦與陰陽爻》,載《“中心研討院”歷史語言研討所集刊》第77本第2分冊,2包養合約010年,第289頁;宋華強《新蔡葛陵楚簡新探》,武漢:武漢年夜學出書社,2010年,第185-204頁。

 

(20)吳勇《從竹簡看所謂數字卦問題》,載《周易研討》2004年第4期,第43-48頁;吳勇《出土文獻中的易卦符號再認識》,載《周易研討》2006年第2期,第52-56頁。別的,劉雨鷹亦發表文章否認張政烺的易卦源于筮數說(參見劉雨鷹《商周的數字卦用六象筮法考——對張政烺師長教師易卦源于筮數論的初步證偽》,載《懷化師專學報》2000年第1期,第27頁)。

 

(21)李零《中國方術考》,第258頁;李零《中國方術續考》,第319頁。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討》,第87、95頁。此外,徐錫臺、樓宇棟很早即將出土西周數字組直接稱為“卦畫”,對于他們而言,不存在所謂“數字卦”與“卦畫”的對立,數字即有其爻畫和卦畫。(參見徐錫臺、樓宇棟《西周卦畫探源——周原卜骨上卦畫初探》,載《中國哲學》第3輯,北京:三聯書店,1980年,第13-25頁)

 

(22)李學勤《周易溯源》第四章第三、四節,第277、282-283頁。

 

(23)李宗焜《數字卦與陰陽爻》,載《“中心研討院”歷史語言研討所集刊》第77本第2分冊,2006年,第308頁。此前,廖名春已有類似觀點,但他不認為二者是截然對立的。就長安西仁村陶拍易卦,廖氏說:“其卦序同于《周易》,其架構也必定同于《周易》。只是它用數字,而不是用陰陽爻畫記爻。也就是說,它本來是用陰陽爻畫記爻的,但為了抽像,把陰陽爻畫直接還原成了數字。由此揣測,我們所看到的近百例晚商和兩周時期的數字卦,不完整是《連山》《歸躲》《周易》之類的卦爻畫的前身。有些,很能夠就是由《周易》的卦畫卦轉寫而來。”(廖名春《長安西仁村陶拍數字卦解讀》,載《周易研討》2003年第5期,第10頁)

 

(24)邢文《數字卦與〈周易〉構成的若干問題》,載《臺年夜中文學報》2007年第27期,第11頁。

 

(25)據清華簡《筮法·戰》《地支與爻》兩節,筮數“七”在卦中均畫作“一”,或許說卦中的爻畫“一”均表現數字“七”。(參見廖名春《清華簡〈筮法〉篇與〈說卦傳〉》,載《文物》2013年第8期,第70頁;馬楠《清華簡筮法二題》,載《深圳年夜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1期,第64頁;丁四新《周易溯源與晚期易學考論》,第21-25頁)

 

(26)李學勤《清華簡〈筮法〉與數字卦問題》,載《文物》2013年第8期,第66-69頁。別的,在2011年《周易溯源》的重印附記中,李師長教師表現,他在看到清華簡《筮法》之后開始放棄本身的觀點。李師長教師依然沒有答覆出土《周易》、秦簡《歸躲》和清華簡《別卦》的卦文能否為數字卦,或來源于筮數的問題。賈連翔雖接收了“數字卦”的通稱,但他說:”上海博物館躲戰國竹書《周易》、馬王堆帛書《周易》、阜陽雙古堆漢簡《周易》、王家臺秦簡《歸躲》以及清華簡《別卦》中的卦文雖然與數字卦情勢雷同,但其性質并非實占數字,而只是卦畫圖形,是以它們不克不及被稱為數字卦。”(賈連翔《出土數字卦資料研討綜述》)這表白,賈氏在必定水平上承認了出土《周易》、秦簡《歸躲》和清華簡《別卦》的卦畫是由數字構成的(所謂“與數字卦情勢雷同”)。不過,他仍然斷定它們是卦畫圖形,而不是所謂數字卦。顯然,賈氏依然在盡心維護從金、李二師長教師到李宗焜、邢文、吳勇等人的見解。至于他的觀點能否正確或恰當,則觸及卦爻畫構成的本相以及“卦畫”“數字卦”二名的定義問題。

 

(27)在竹簡《筮法》發現之前,年夜多數人贊成張師長教師的“數字集中說”。如,臺灣學者季旭升師長教師說:“從新石器時代開始的數字卦,一向到商、周、秦、漢,我們看到它所用的數字年夜體上是朝向簡化的標的目的走,是以先是新石器時代的兩個數字卦十二個數字中就用了‘一、二包養金額、三、四、五、六’等六個數字,到商代基礎上是以‘六、七、八’為大批,年齡、戰國時代則向‘一、六、八’集中。到西漢時期的馬王堆帛書和阜陽漢簡《周易》,全以‘一、八’來表現。‘一’與陽爻同形,‘八’拉平之后與陰爻同形,這就和現在所見的《易經》完整分歧了。這說明……《易》卦也是由數變來,並且有一個很是長遠的歷史過程。”(季旭升《古文字中的易卦資料》,載劉年夜鈞主編《象數易學研討》第3輯,成都:巴蜀書社,2003年,第16頁)但也有學者對張說不以為然,如李學勤等主張“卦畫”與“數字卦”并行對立說,實際上黑暗摒棄了張氏的“數字集中說”。

 

(28)韓自強提出了“簡化說”,盡管在具體描寫上紛歧建都正確,但從理論上來看,無疑切中了肯綮。他說:“包養故事數字卦這種占筮術從商周密漢初,延綿兩千多年,在流傳過程中由繁趨簡。從原始的一至九這九個數字皆用,演變成用六個數字、五個數字、四個數字、三個數字,直到應用二個數字,這就是《周易》的所謂‘簡易’(流傳至今的長短橫畫符號卦,時間并不長久,今朝所能見到的實物是東漢末年的熹平石經《周易》,更早的符號卦尚未發現)。從繁趨簡的演變過程是由占筮方式的變化和用筮策數量的分歧形成的。前人應用六個數或五個數的占筮方式和用策數量已經無法了解了,但應用四個數和二個數的緣由,可以從《周易·系辭》的‘年夜衍之數’里找到信息。”(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討》,第90頁)

 

(29)丁四新《周易溯源與晚期易學考論》,第3-39頁。

 

(30)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討》,第95頁。

 

(31)丁四新《周易溯源與晚期易學考論》,第37頁。此前,韓自強已提出了正確的觀點,但由于他的論證無力,證據無效,故只能算料想。見氏著《阜陽漢簡〈周易〉研討》,第95頁。

 

(32)張政烺師長教師將楚簡駢列的兩個易卦視同《左傳》筮卦中的本卦與之卦關系,王化平較早批評和否認了此說。(參見王化平《〈左傳〉和〈國語〉之筮例與戰國楚簡數字卦畫的比較》,載《考古》2011年第10期,第64-65頁)這篇論文后來支出王化平、周燕著《萬物皆有數:數字卦與先秦易筮研討》第104-112頁。

 

(33)本節的論述,可參見丁四新《“數字卦”及其相關概念辨析》,《清華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待刊稿。

 

(34)盡管先秦已構成體爻與用爻、體卦與用卦(經文易卦與實占易卦)的劃分,但它們之間的聯系是很明確的。它們來源于相應的成卦法,六爻均由數字構成,應是常識。所謂爻畫,不僅對經文易卦而言,筮卦亦有爻畫。卦爻畫又稱剛爻柔爻,或陰爻陽爻,這是人們賦予爻畫以哲學含義的新名稱。大要在東漢時期,爻畫進一個步驟簡化為橫畫斷連的情勢。能夠從那時起,《周易》卦爻畫源于筮數的常識就漸被遺忘而變得日益含混。甚至近百年來學者一向在追問所謂卦爻畫的來源問題。“數字卦”概念恰是在這一佈景下提出并很快風行開來的。

 

(35)參見陜西周原考古隊《陜西岐山鳳雛村發現周初甲骨文》,載《文物》1979年第10期,第41頁。按:此卦是既濟卦的用卦或筮卦。

 

(36)“易卦”一名從《三易》言,“《易》”是“易卦”定名的依據。《左傳》昭公三十二年曰:“在易卦,雷乘乾曰年夜壯。”帛書《繆和》篇“《易卦》”凡6見。

 

(37)《尚書·洪范》曰:“擇樹立卜筮人,乃命卜筮。”《周易·蒙》卦辭曰:“初筮告(吉),再三瀆,瀆則不告(吉)。”“告”字當為“吉”,二字形近。帛本作“吉”。《左傳》僖公四年曰:“筮短龜長。”《左傳》僖公十五年曰:“筮,數也。”筮以數計,以數演,以數成。“筮”是“筮卦”一名的定名依據。由此足見前人頗為重視“筮”的觀念。以“筮”名卦(筮卦),合適前人的定名習慣。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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